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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藝人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案件進行覆核聆訊。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涉嫌去年八月酒後駕駛,在馬己仙峽道撞壆,早前向法庭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控罪,但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稱,向被告提供錯誤法律意見,令他誤會認罪,會獲判非監禁式刑罰。
法庭就案件重審進行覆核聆訊,控方在庭上指認罪答辯是嚴肅和重要,法庭不應該接受改變答辯,辯方不反對控方立場,由於控辯雙方需時進行法律研究,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到8月31日續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