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名須還柙 申請推翻認罪決定 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名須還柙 申請推翻認罪決定 2021年3月24日 16:10 【Now新聞台】藝人楊明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要還柙等候背景報告,楊明申請推翻認罪的決定。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他早前已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裁判官指楊明案發時不清醒,警員亦聞到他一身酒氣,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沒有導致任何傷亡屬於僥倖,將案押後至下月14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楊明要還柙。 代表楊明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向裁判官表示,提供了不恰當法律意見予楊明,令他誤以為認罪可以不用還柙,楊明申請推翻認罪決定。 至於另一項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罪,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