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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新巴司機被指在去年九龍遊行期間,在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不小心駕駛罪成,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37歲被告張浩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去年九月六日有人發起九龍遊行。張浩然被指在油麻地彌敦道駕駛巴士時,無故響號及先後兩次無雙手握軚盤,無專注路面情況及無合理調節車速及車距,加上同日牽涉薄扶林道另一宗不小心駕駛。法庭早前裁定他兩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事件反映被告容易受情緒影響駕駛,這樣的駕駛態度,駕駛雙層巴士很危險,司機應將乘客及道路使用者安全放在首位,兩項控罪各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