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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新巴司機被指在去年九龍遊行期間,在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不小心駕駛罪成,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37歲被告張浩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去年九月六日有人發起九龍遊行。案情指,張浩然駕駛巴士,在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先後兩次無雙手握軚盤,無專注路面情況及無合理調節車速及車距。
裁判官嚴舜儀早前裁決指,當時沒有發生突發情況,不至於危險駕駛,所以改判不小心駕駛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