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反新界東北撥款案,其中一名被告梁曉暘早前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罪成,他就定罪上訴,被終審法院駁回。
辯方早前爭議當時並非立法會主席邀請警員到場,警員也不可被視為控罪中所指的立法會人員。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條例沒有列明警員要獲立法會主席邀請才可進入會議廳,也沒有原因要阻礙警員協助有需要的保安人員控制示威者,警員當日是合法地執行職務,認為上訴人理據不成立,駁回其上訴。
梁曉暘參與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及非法集結罪成,律政司申請加刑後,他早前被判監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