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指,法庭有權處理案件,並不涉及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案件下周正式開審。
梁國雄在幾名議員陪同下,到達區域法院聽取法庭的決定。案件早前進行控辯雙方就控罪元素的法律爭拗。
法官李運騰在庭上表示,法庭有司法權限處理案件,不涉及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亦無侵犯議員的發言免責權,但裁定呈上的立法會文件只能作事實陳述,不能用作證明梁國雄行為失當。
案件將如期下周一正式開審,預計審十天。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透過黎智英助理接受25萬元款項,梁國雄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