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最大宗走私案,賴昌星九十年代在短短數年間,建立了龐大的走私網,收買百多個政府官員和幹部,走私逃稅涉款過百億美元。
53歲的賴昌星,祖籍福建,少年時家境清貧,讀書不多。30多歲時以虛假資料,取得單程證來香港,94年初再以港商身分,返回廈門創立了遠華電子有限公司。
這間公司其實是間空殼公司,連進出口經營權都沒有。不過,賴昌星誘使一些國有企業與他合作,借這些國企的進出口經營權走私,自己在幕後操縱。
除了拉攏國企,賴昌星還在廈門海關及政府機構中招兵買馬。遠華集團總部有一幢大樓,因為外牆紅色,被稱為紅樓,外表不太起眼,但據說賴昌星花了1億4千萬元人民幣裝修,紅樓內部極盡奢華,藉此招呼幹部官員建立關係網。在走私期間,紅樓就成為交易的地方。幹部官員收受賴昌星的利益後,就要為他做事。
當時的廈門海關,從關長、局長,以至到關鍵崗位人員共160多人都被賴昌星買通,是海關總人數的百分之13。他們漠視賴昌星的走私活動,關卡形同虛設。
96年起,賴昌星用直接闖關的方法,走私進口成品油450多萬噸,是正常途徑出口的1倍多。2至3年間,廈門海關收到的稅只有大約51億,而走私所漏交的稅有3百億元,是廈門海關所收稅項總和的近6倍。另外又走私,香煙、汽車等產品。走私物品的總值,高達530億元人民幣,逃稅3百億。
走私案牽連甚廣,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查,當中有近200名人受到黨紀處分,近15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部分被判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