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最大宗走私案。上世紀九十年代,賴昌星在短短幾年間,建立了龐大的走私網,收買過百個政府官員和幹部,走私逃稅涉款過百億美元。
賴昌星籠絡官員,除了用錢,靠的就是一座外表並不起眼的紅樓。這裡極盡奢華,據說花了一億四千萬元人民幣裝修,用來招呼官員拉攏關係。廈門海關原關長,其後因為這宗走私案而被判死刑的楊前線,亦在這裡墮入貪污泥沼。
官員收受賴昌星的利益後,就要受他操縱。九六至九九年間,廈門海關,從楊關長、局長,以至到關鍵崗位人員,共160多人,都被賴昌星買通,是海關總人數的一成三。他們漠視賴昌星的走私活動,關卡形同虛設。
賴昌星的遠華集團,透過與國企合作,利用國企的進出口經營權,直接闖關,走私進口成品油450多萬噸,是正常報關進口量的一倍多,另外又走私,香煙、汽車等產品。
走私物品的總值,高達530億元人民幣,逃稅300億。走私案牽涉甚廣,共有600多人被查,當中近15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部分被判處死刑。
53歲的賴昌星祖籍福建,少年時家境清貧,讀書不多。30多歲時以虛假資料,取得單程證來香港,後來以港商身分,返回廈門創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