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訊,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嫌疑主犯賴昌星,他的部分親友,以及加拿大大使館代表到庭旁聽。
潛逃加拿大十二年的賴昌星,星期五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新華社報道,法院公開開庭,旁聽的包括一些市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賴昌星的部分親友。加拿大駐華大使館證實,亦有派人到庭聽審。
有消息指,法庭戒備森嚴,傳媒不能夠入法院旁聽,預期審訊不會要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是在今年二月,正式起訴賴昌星犯罪集團,犯了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新華社指法院,通知了賴昌星的律師和他會面,和查閱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賴昌星的訴訟權利。
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在1999年八月曝光,賴昌星帶同子女逃到加拿大,並多次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到去年七月,由加拿大被引渡返中國。
他涉嫌在九六至九九年通過遠華集團,走私總值五百三十億元人民幣的香煙、汽車、成品油等貨品,賄賂國家工作人員,逃稅金額達到三百億元人民幣,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
消息指有數百人涉案,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被判死緩,另有數名廈門市官員和幹部被判囚或開除黨籍。
加拿大曾經獲中國當局答允,不會以酷刑對待賴昌星,或者判處他死刑,作為引渡他返國受審的條件。
加上內地走私普通貨物罪的量刑,去年已廢除死刑,而行賄罪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預料賴昌星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只會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