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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險投訴局去年接獲607宗投訴,按年升逾一成八,在已審結的359宗個案中,逾八成索償糾紛有關住院醫療或人壽危疾保險。負責處理個案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指,投保人如實申報的話,賠償時爭拗會較少。
在去年已審結的個案中,一共有13人投訴得直,其中一名投訴人廖先生因胸痛及背痛在內地醫院求診,手術後向保險公司提出主動脈手術的危疾索償。
保險公司根據內地醫院的資料,發現廖先生有七年高血壓病史,投保前並無申報,保單生效後,在本地醫院亦有高血壓紀錄。廖先生重申從未患高血壓,並提交內地醫院的修訂證明書,澄清有關病例資料為錯誤紀錄。
投訴委員會認為,沒有具體醫療證據顯示,事主投保前曾就高血壓接受任何醫療諮詢,認為保險公司拒絕申請的理據不充分,判事主得直,獲約18萬元賠償。
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最重要是如實申報,若覺得以前有些病症不清晰是否有關,寫下後,保險公司會作出一個裁決,看看會否對核保有影響。所有事情也申報,對於發生賠償時爭拗會較少。」
委員會又指,保險公司發出逾800萬張新冠病毒相關保單,當中約5萬張需賠償,涉及9億元,而接獲的投訴個案佔少數,其中一個個案,事主以快測陽性結果及隔離令申索。
保險公司指,不符保單中「診斷須獲相關檢測報告支持」的要求。委員會認同快測及隔離令並非有效及認可確診證明,支持毋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