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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險投訴局去年接獲512宗投訴個案,是五年來新低,在已審理的297宗投訴中,76名投訴人得直,涉及賠償額753萬元。
疫情下旅遊及海外升學都受到影響,衍生保險索償投訴。
有父親為英國升學的兒子購買海外學習保險,2020年初校園因疫情關閉,兒子因而提早三個月返港,父親就學費及機票等索償共124000港元。
保險公司認為投訴人兒子在港有上網課,不符合「學業中斷保障」定義,投訴委員會裁定保險公司拒絕有理,毋須賠償。
另有投訴人2020年2月底至3月中去法國及比利時公幹,因為當地爆發疫情,實施限制措施,投訴人縮短行程返港,之後索償旅遊保險,包括已付款但未入住的酒店房租等,保險公司以「已知事項及狀況」拒賠。
投訴委員會認為投訴人投保時歐洲疫情不算十分嚴重,亦未有外遊警示,判投訴人得直,可獲約10000元賠償。
保險投訴局稱,去年涉及旅遊保險的投訴已大幅減至22宗,提醒市民留意保單條款。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委員丘振雄:「有些困難去一概而論,旅遊保險對新冠病毒是否作出賠償,要視乎個別會員公司所提出保單的受保範圍。」
其餘投訴主要涉及住院或醫療保險,以及人壽或危疾保險。
有投訴人因為急性呼吸困難及胸口痛到公立醫院求診,診斷結果為冠心病,他之後以保單中「心臟病發作」提出危疾索償申請。
保險公司認為投訴人非「心臟病發作」拒賠,投訴委員會查看醫療報告後,確認投訴人的病況包括胸痛、心肌酵素上升等,符合「心臟病發作」定義,最終保險公司按保單賠償近80萬元,是投訴個案中涉及最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