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註冊社工曾健超在佔領行動中因襲警和拒捕罪成,被判監五星期,他向高等法院確認自願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曾健超在支持者陪同下到達高等法院,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陳淑莊都有到場。
法庭原定處理曾健超襲警及拒捕罪成的上訴申請。他在開庭前表示,七警案的定罪令他決定放棄上訴,他會為自己不合法行為負責,重申對得起天地良心。
曾健超在庭上確認放棄上訴申請,表示自己是自願,亦明白要即時入獄和喪失再次上訴的權利,法官黃崇厚因此駁回他的上訴,根據之前裁判法院判決,判他即時入獄五星期。
曾健超由囚車押離法院,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分配監倉。他是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根據案例,星期日可以於獄中投票。
曾健超在散庭時脫去黃色絲帶襟章,向他的支持者揮手,有人激動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