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年一月學生包圍港大校委會的案件開審,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兩項控罪,裁判官宣布他兩項罪名成立。
馮敬恩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兩項控罪,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另一被告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辯方將傳召港大校長馬斐森、校委會委員楊紫芝、文灼非、港大副校長蘇彰德作證人。
控罪指,馮敬恩涉嫌於1月26日在港大賽馬會跨學科大樓正門外威脅李國章,意圖令他受驚,使他身體受損害。馮敬恩又被指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損壞大樓正門玻璃門框,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並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大樓。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涉嫌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