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衝擊案,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刑事恐嚇罪不成立,但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則罪名成立。至於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他涉嫌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馮敬恩及李峯琦分別獲准以現金一萬元及五百元保釋,押後至9月21日判刑。
香港大學校委會去年初被學生圍堵,馮敬恩之後被控以刑事恐嚇、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還有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罪。
裁判官高偉雄表示,控方證人、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是誠實證人,供詞直接、沒有被動搖。他作供時表示,聽到馮敬恩事發時說「唔好俾佢走」、「唔好俾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並非瘋狂或空洞說話,意思是殺死一個人,說這話代表他有能力付諸實行,但法庭沒證據顯示馮敬恩說出這番話前後一段時間內在做甚麼,考慮這番話以第三身而非第二身稱呼李國章,當時馮敬恩和李國章之間隔着數層人。
法庭未能推斷馮敬恩是將那番話說給李國章聽,不能肯定馮敬恩意圖令李國章受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刑事恐嚇罪罪成,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馮敬恩說的話是擾亂秩序及帶有威嚇性行為必然是有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的行為亦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裁定他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
馮敬恩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及強行進入兩項控罪。至於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他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
多名港大教授及馮敬恩的媽媽為馮敬恩撰寫求情信,代表兩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讀出求情信一度硬咽。馮敬恩媽媽表示兒子熱愛港大,拼死守護港大。他患有腦瘤,雖然之後康復,但仍在身上放一張卡,假如病發不懂路,都可帶他回港大。她又指兒子熱心助人,入大學後免費幫人補習,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裁判官要求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馮敬恩的醫生報告,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判刑。
裁判官指本案嚴重,即使報告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仍有可能判監。
裁判官一度要求兩名被告在午飯時還柙,但考慮到索取報告需時約八星期,可能會長於刑期。批准馮敬恩繼續以現金一萬元,李峯琦以現金五百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但批准馮敬恩在9月4日至10日到台灣,為台灣大學一個碩士課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