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年一月學生包圍港大校委會的案件開審。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裁判官宣布他這兩項罪名成立,但他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控方下午傳召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出庭作供。
馮敬恩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今年1月26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損壞港大賽馬會跨學科大樓正門玻璃門框,並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大樓。他又涉嫌在大樓正門外,威脅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令他受驚,並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兩頊控罪,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裁判官隨後宣布馮敬恩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罪名成立,批准他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直至案件審訊完結。
控方先召傳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作供,至於另一被告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涉嫌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他否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辯方將傳召港大校長馬斐森、校委會委員楊紫芝、文灼非、港大副校長蘇彰德等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