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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香港電台前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終審法院頒下終極裁決,裁定她上訴得直。
蔡玉玲步出終審法院,她獲撤銷所有控罪。她原本因製作元朗721事件專題報道,以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
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即車主或車輛可能與某罪行有關聯排除在查冊用途「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外;又形容有關用詞既不清晰,亦不明確。
考慮到媒體和新聞機構獲發證明書的數量,蔡玉玲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新聞工作用途屬於「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下級法院對蔡玉玲造成實質和嚴重不公,裁定她上訴得直。
蔡玉玲指事件困擾了她三十個月,對結果感到高興。
蔡玉玲:「我想今日的裁決對所有記者、對業界都是喜訊,今日判決清晰表達重點,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憲法所保障,其實沒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這句句子的演繹上,我覺得法院裁決很好地演繹,我們受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精神,這件事希望對業界,對所有仍在努力的記者都是一件鼓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