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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查冊車牌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三名常任法官考慮到案件可能會引致嚴重不公平及牽涉重要法律觀點,因此批出申請。
蔡玉玲抵達終審法院。她在港台節目查冊車牌,被控作出虛假陳述,原審被判罰款6000元,上訴至高院被駁回,再提出終極上訴申請。
上訴方提出兩項法律爭議,其中一項是運輸署署長可否因為申請與交通運輸事宜無關而拒絕批出車輛證明書,而如果可以,條文中的「交通及運輸事宜」應該如何詮釋,傳媒就車輛展開調查又是否屬相關事宜?
而蔡玉玲申請查冊的目的,亦是法律爭議之一,今次上訴方亦加入另一項事實爭議,認為需要釐清蔡玉玲是否知悉她申請查冊時所牽涉的規限。
答辯一方就提到查冊車牌的條文清晰,運輸署署長有權批出申請,並清楚列明申請需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相關,而裁判官亦有權裁定蔡玉玲在知情及有認知下作虛假陳述,有關申請是作採訪及報道,並非用作交通及運輸事宜,認為沒合理的爭議疑點。
終院三名常任法官考慮到案件可能會引致嚴重不公平,及牽涉重要法律觀點,批出上訴許可申請。蔡玉玲在庭後指,會以平常心面對上訴結果。
蔡玉玲:「終審法院批准上訴申請,即同意在我的案件中法律上有值得爭議,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地方。這數年我學會不去考慮想太多關於勝算及敗訴的可能,不論結果如何,我的想法都不變。」
案件將排期至5月3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