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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香港電台前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原本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終審法院頒下終極裁決,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所有定罪及判罰。
港台前編導蔡玉玲製作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裁定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罰款6000元。她早前向高院上訴被駁回,最終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上訴方指蔡玉玲只是行使記者角色監察社會,在報道提到曾查冊,顯示她不知違法。律政司一方重申新聞調查不屬交通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