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2019年屯門兆康站衝突,5人承認暴動罪,判囚31.5至42個月及入教導所。
5人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他們被控一項暴動罪,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及輕鐵兆康站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暴動規模大破壞程度嚴重,對公眾造成滋擾,被告懷著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害己害人,考慮各被告年齡及病歷等因素 ,判入獄31.5至42個月,而一名未成年的被告則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