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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首開會討論兩宗投訴不成立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首開會討論兩宗投訴不成立

【Now新聞台】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在首次會議中討論兩宗指控裁判官偏頗的投訴,分別涉及蘇文隆及何俊堯,認為兩宗投訴均不成立。

司法機構公布新成立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上月底首次開會,討論兩宗由裁判官蘇文隆及何俊堯審理的案件。身兼委員會主席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考慮調查報告及委員會意見後,認為兩宗投訴均不成立。

其中涉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審理的案件,為社工劉家棟前年七月元朗衝突中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一年,經上訴後高院改判監八個月。投訴指蘇文隆立場偏頗,偏袒警員、針對被告。

司法機構指,蘇文隆在裁斷陳述書中依靠詳細描述呈堂片段,但沒有交代證人證詞,指控他分析證詞時偏袒警員,欠缺事實基礎。至於定罪及判刑不合理的投訴是司法決定,不屬投訴範疇。

另一名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涉及一名酒店男職員承認前年萬聖節在中環非法集結,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覆核刑期後改判監3個月。投訴指何俊堯判刑時指被告「不算太暴力」,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被指言論偏頗有政治傾向。

司法機構指根據錄音謄本,何俊堯說法為「案件不涉上訴庭所指的暴力行為」,而「值得鼓勵」,是指被告認罪而非其犯罪行為,事實上上訴庭已指出何俊堯判刑有原則上錯誤,並予以糾正,有關偏頗的投訴不成立。

諮詢委員會強調,法官及司法人員應避免就社會爭議議題發表意見,造成不必要誤解,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期待與委員會緊密合作及在適當情況改善投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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