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討論司法機構提出改善處理針對法官的投訴機制,司法機構建議設立諮詢委員會,首度安排社會人士參與審視投訴。司法機構指,委員會以法官為佔多數,參與的社會人士必須沒有政治背景。
司法機構建議的新機制引入兩層架構,針對引起社會關注的投訴,第一層會先由法官小組調查,完成報告後,再交第二層的諮詢委員會審視,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主席、法官及社會人士擔任成員,終院首席法官會就投訴作出最終決定。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葛珮帆:「委員會主席是終審法官大法官,又是他委任所有會成員,會否是他一個決定全部事呢?如果社會人士成員是很少數,只是很委任『自己友』,市民會覺得只是做樣。」
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這些委員沒有政治背景,希望是獨立及專業地給意見,非司法成員一定要在社會上、在專業範疇、公共服務上有豐富經驗,是獨立及有公信力人士。因為司法行為投訴是涉及相當人士熟悉司法程序,所以法官佔多,其他人士即使不是佔多,但比額都不會少。」
司法機構表示,如有需要背景審查,會參考政府的委任機制,又透露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正就委員會組成物色人選,會在適當時間公布。
有議員關注委員會的實際工作。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謝偉俊:「委員會可能只是看一看,頭三個法官做了調查、做了意見,上來看一看過程好不好、是否公道。整件事是敷衍你們(立法會),如果你們這樣快接受,我覺得是很失敗。」
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舉例來說,去年年中開始針對同一法官的相同投訴,如果數量很多、受社會關注,每一個個案已經上了網,我們設想有了這個諮詢委員會後,每一宗這些嚴重個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作決定前,都會逐個逐個討論,然後才作最終決定。」
司法機構預計,會於第三季推行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