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被控於去年7月沙田新城市廣場警民衝突中,咬斷一名警長的手指,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腦神經外科醫生作供表示,正常人感受口內有硬物,反射動作應是鬆口。
23歲被告杜啟華到區域法院應訊。辯方繼續盤問控方專家證人,腦神經科醫生余毓靈。
辯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識地咬噬警員的手指,被告的大腦需要先意識到口內有物件和身邊其他刺激,例如被人向後拉、臉部被觸摸等,而意會到可作出不同反應。
余毓靈不同意,並指與被告咬噬反應有關的刺激,只是警員手指在被告的右眼和鼻樑中間造成痛楚,認為正常感覺口內有硬物,反射動作應是鬆口。
辯方亦引述文獻指,痛楚會減低觸覺敏感度,案發時警員的手指弄痛被告的右眼與鼻樑之間位置,另一隻手指隔著口罩伸進了被告的口,兩者對被告的觸覺敏感度有影響,需要更長時間辨別口內的物件。
余毓靈認為不能肯定辯方提出的因素,會顯著延長他咬噬反應的時間,認為不應過分放大,但同意痛楚會令觸覺減退。
被告早前否認四項罪名,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有意圖傷人、襲警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