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18歲學生承認去年三罷行動中襲警,原審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成功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30日。
18歲學生龔逸勤承認在去年11月11日「三罷」中踢傷一名警長,原本獲判感化一年,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認為原審裁判官低估案情的嚴重性,原則上犯錯,判處感化令明顯不足。而案中的警長有保護衣物,沒有受傷只是幸運,認為適合判處短的監禁,或較大阻嚇力的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則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家庭背景特殊等,以另類方式處理。
上訴庭聽取陳詞後,同意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將量刑起點定為8星期。因應被告認罪扣減,加上刑期覆核再額外扣減,判處被告監禁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