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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被控反修例遊行後非法集結 三人判囚四個月

五人被控反修例遊行後非法集結 三人判囚四個月

【Now新聞台】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遊行後,五人被控在立法會外參與非法集結,當中三人判監四個月。

五名被告19至25歲,早前已經認罪,由囚車押送至東區裁判法院。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9日民陣反修例集會後,參與立法會外的非法集結。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當日的非法集結相對和平,但規模不小,強調若非法集結出現暴力行為及破壞社會安寧就要懲處,不認為社會服務令合適,考慮各人的背景及報告後,判處三名被告監禁四個月;其餘兩名被告進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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