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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今年五月在銅鑼灣擺街站,案件今日提堂,他被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譚得志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十多人法院外聲援。
譚得志原本被控召集未經批准集會、擾亂公眾秩序和拒絕遵從警員命令,控方臨時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控罪指譚得志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發表煽動文字,意圖激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
裁判官批准譚得志保釋,但由於他涉及的另一宗發表煽動文字的案件不准保釋,仍需還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