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控五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罪,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不准保釋,還柙至11月再提訊。
十多人到粉嶺裁判法院聲援。譚得志星期日被捕,由警署直接押送到法院提堂。
控罪指,譚得志今年3月至7月期間,在旺角、觀塘、九龍塘、藍田和牛頭角分別發表煽動文字。控方案情指,譚得志曾帶領呼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打倒共產黨」等口號;另外,他也涉嫌3月在牛頭角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他暫時毋須答辯。
裁判官拒絕譚得志的保釋申請,他須即時還柙,交懲教處看管,直至11月17日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