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獲批,排期明年5月14日審理,他沒有申請保釋,繼續服刑。
服刑逾半年的曾蔭權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院外架起吹氣帳篷連接囚車停泊位置。
他的太太曾鮑笑薇、妹妹曾璟璇、兒子曾慶淳、弟弟曾蔭培到庭聽審,曾蔭權步入犯人欄時面帶微笑向家人揮手。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陳詞指,原審法官未有引導陪審團考慮曾蔭權是否明知行為犯法而蓄意隱瞞,曾蔭權確信自己不需申報,不認為自己有法律責任,若曾蔭權只是判斷錯誤,便需引導陪審團考慮是否構成控罪所指的蓄意隱瞞。
而律政司一方陳詞時認為原審引導詞公平及清晰,曾蔭權不申報的原因在呈堂的電台訪問中已有解釋,但陪審團不接納,認為曾蔭權是明知其職責但故意不申報,而陪審團裁定他有罪。
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內的三位法官聽完雙方陳詞後,批出上訴許可排期明年5月14日審理,該時會處理在「故意」方面應如何引導陪審團,以及在接受利益罪不成立的情況下,原審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是否不足,導致曾蔭權造成嚴重不公。
曾蔭權的家人趁休庭走近犯人欄和他交談,問他在獄中是否安好,有沒有足夠衣物。曾蔭權回應表示「無事,放心」,又摸一摸自己說瘦了,曾蔭權的家人離開法院時無回應提問。
控罪指,曾蔭權在任時未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去年初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年七月上訴庭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但刑期上訴得直,獲減刑至監禁12個月,預計明年一月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