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陪審團經過約十三小時退庭商議,兩度向法庭表示不能達成有效裁決。法官陳慶偉最終決定解散陪審團,星期一再開庭討論案件後續事項。
曾蔭權在法官宣布解散陪審團後,與家人一起離開法院。
陪審團在周五下午約五時十五分,第二度向法庭表示八人陪審團未能達致有效裁決,即六人或以上有同樣意見。控方指在這個情況下,無可避免解散陪審團,獲辯方同意。
法官陳慶偉決定解散陪審團,又向陪審員表示,知道這是一個艱難的職責,代表香港人感謝他們付出。
陪審團是在星期四下午一時開始退庭商議,當晚提出了兩個問題,法官星期五早上給予指示。
首個問題是如果不是處理雄濤的發牌,接受裝修是否貪污,法官簡短回答「是貪污」;第二個問題問到入罪是否要與雄濤發牌有關,法官指「不是」。
陪審團隨後繼續退庭商議,至中午陪審團首次向法庭表示,他們意見分歧,未能達致有效裁決,但陳慶偉當時指時間尚早,請他們繼續商討。
陳慶偉又指陪審團宣了誓,要作真實裁決,過程中要集合眾人經驗及智慧,可能會有爭論及被說服的情況,但最終裁決必須真實。陪審團之後再商議近五小時都仍未達成有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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