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及三名時任議員助理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各判監四星期。法官稱沒有緩刑的理由,五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間不得離開香港。
梁頌恆和游蕙禎等五人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游蕙禎早前表示不會求情,但其代表律師指游蕙禎經反思後,呈上三封求情信。
其中一封由她本人所寫,指等候判刑期間一直思考案發時的行為,是出於捍衛理念抑或純粹一己之私,沒有在他人的立場上考慮,又稱她的父母健康反覆不定,數年前患癌的父親日漸消瘦,而母親在2012年也發現大腸有癌細胞,父母對她或會被判監難以掩飾傷心及擔憂,使她驚覺自己的固執和堅守理念,為父母帶來傷害與委屈。
游蕙禎亦反思身為公眾人物一舉一動受到注目,但她輕視自己言行的影響,承認有時為令更多人聆聽她的想法,欠缺思量便衝前去做,希望法庭給予機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
游蕙禎又稱案發時任職她助理的其餘三名被告克盡己任,針對他們當日的行為,游蕙禎認為她在道德上是責無旁貸,希望法官輕判他們。
第三被告楊禮康的代表律師也求情指,楊禮康有悔意承諾不會再犯,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
法官最後判處五人各監禁四星期,並稱沒有緩刑的理由。
梁頌恆和游蕙禎被控前年11月2日與三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和張子龍,在立法會會議室外非法集結及用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