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時任議員助理等五人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首被告梁頌恆出庭自辯。
梁頌恆及游蕙禎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梁頌恆在庭上自辯,指立法會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議員宣誓要預先知會主席及要得到主席許可。當會議廳出現混亂後,主席暫停會議並轉到會議室開會,他和游蕙禎以及多名議員助理從側門企圖進入會議室被阻,他認為根據「權力及特權法」任何人不能阻礙議員去開會,保安員的態度超出他的預期。
控方指,案發前主席梁君彥已多次表明不會為兩人監誓,梁頌恆應該知悉不會獲准進入會議廳,梁頌恆回答「理論上係」。控方又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梁頌恆捉住門框借力衝入會議室,梁頌恆就解釋當時只是「企唔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