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以及三名助理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梁頌恆和游蕙禎先後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
他們被控在前年11月2日,與三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和張子龍在立法會議室外非法集結,用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五人明顯為共同目的而一同行事,在事發約二十分鐘,被告不斷重覆使用過分武力,令多名保安人員受傷。
裁判官指議員身分與本案無關,保安為立法會人員,有權維持立法會秩序,五人不能以議員及助理身分當作護身符,作出違法行為,以過分武力強行進入會議室,裁定五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