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控方在庭上表示現階段會擱置申請重審,但會視乎另一控罪的上訴結果及有否新證據,審視會否申請重審,又要求曾蔭權一方支付三分一訟費。
曾蔭權由太太陪同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他的多名家人亦有到庭。
控方表示,現時不會申請重審,但會將控罪在法庭存檔,由於曾蔭權仍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正排期等候上訴,控方會視乎結果及有沒有新證據或牽涉公眾利益,審視會否重開案件。認為即使重審都並非罕見的事,獲法官陳慶偉接納。
控方又要求曾蔭權一方支付三分一的訟費,認為曾蔭權面對的三項控罪中有一項罪成,無理由要納稅人承擔這項控罪的訟費。
而曾蔭權在出席電台節目和立法會時表示,願意配合廉政公署調查,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在調查過程中保持緘默,無解釋案中涉及的金錢往來,又在關於東海花園租約一事遞交誤導性的文件,增加調查難度,需要作出補償。
曾蔭權一方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考慮建議以書面討論訟費問題,法官要求辯方在星期五早上前提交關於訟費的答覆,之後控方要在7日內作回應。
曾蔭權在離開法院時無回應記者提問。
法官最後感謝控辯雙方律師參與聆訊,法官又提到法庭職員需要為案件超時工作,感謝他們的努力。
曾蔭權被指收受深圳東海花園大宅裝修工程而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案件先後兩次因為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而要解散陪審團。
另外,在今年二月曾蔭權因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20個月,正排期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