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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條例案天主教教區支付訟費

校本條例案天主教教區支付訟費

終審法院裁定,去年於校本條例司法覆核一案中敗訴的天主教香港教區,要支付全部訟費。

終審法院於去年十月,裁定申請司法覆核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敗訴,五名法官一致認為,《校本條例》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41條中,有關宗教團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辦學的條文。終審法院裁定由敗訴一方支付所有訟費。

《校本條例》 在04年獲立法會通過,天主教香港教區在05年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先後在原訟庭,上訴庭都被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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