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近千宗有關手提電話的投訴,當中超過四成涉及保養維修,有巿民投訴,拿去維修的行貨新機被換成二手機。
智能手機大行其道,零件壞了,電訊公司稱聲提供換新機服務。但有巿民發現,換回來的是二手機。
其中一個個案,趙小姐買了新手機後一個月,手機出現雜音,她到電訊公司維修,電訊公司聲稱替他換新機,但趙小姐其後發覺,該部原來是二手機,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已收到過千宗手機投訴,當中四成二,約400宗涉及維修保養,比去年全年所佔比率兩成九,大幅增加。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一般消費者難以接受自己的手機被換成二手機,維修安排值得商榷。
被投訴的手機供應商回覆指,雖然沒有全新包裝,但功能等同一部新機,亦絕對不是水貨機。
消委會指,該手機供應商在亞洲其他地區,會替顧客換全新手機,這項政策應延伸至本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