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處理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警務處處長公開去年佔領期間涉嫌毆打他的7名警員身分,法官會頒發書面判詞。
代表曾健超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警務處處長有責任向受害人提供襲擊者的資料,又指如果將情況反過來,7名市民毆打警員的過程被攝錄,不會在經過6個月調查後,仍沒結果。又表示,呈交的片段及照片清楚顯示涉事警員的樣貌,只需對照當晚值班警員,便可確認他們的身分,而拒絕公開警員身分是剝削曾健超的權利。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案件主要關於尋求事實,不涉及公眾利益,不應由司法覆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