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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店舖阻街執法輕被指欠阻嚇力

食環署店舖阻街執法輕被指欠阻嚇力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批評,政府部門檢控店舖阻街各自為政,欠缺承擔,食環署傾向用罰則較輕的條例執法,欠缺阻嚇力,建議委派一個部門主導執法。

店舖將貨物放出街道在鬧市經常看到。現時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合共有五條條例可以執法。在阻街黑點,民政事務處亦會統籌跨部門聯合行動。

但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批評各個部門各自為政,欠缺承擔。申訴專員指,主力執法的食環署,過去三年提出大約15萬宗警告,但檢控平均每年只得2萬宗。部分地區更曾每49宗警告才檢控一次,阻嚇力低。

即使提出檢控,食環署在大部分情況,都會用較寬鬆的阻街條文檢控,罰款幾百元了事,貨物不會被充公,相反針對流動小販,則用非法販賣條文來檢控,全部貨物一律沒收。

申訴專員批評,食環署執法策略不一致及不合情理,對流動小販不公平。店舖霸官地擺貨,由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執法,但由於他們執法優次不一,申訴專員批評無力解決問題。

民政事務總署聯同這幾個部門,正就以定額罪款處理店舖阻街進行諮詢,申訴專員公署認為,這個做法有助更快及有效打擊店舖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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