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早前向國會提交報告,指北京持續侵蝕香港人權法治及各方面的自由,建議國會指示商務部審視對香港的科技出口政策。有分析擔心,香港可能會失去與中國內地分別開來的獨立關稅地區地位,這個地位是何時開始存在?
追溯至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又被稱為「香港關係法」的法案,以重新定位香港97年主權由英國移交至中國之後對香港的政策,法案本身非不是法例而是政策的準則。「美國-香港政策法」具體內容包括,美國在97年香港主權移交之後,繼續積極參與支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美國人及香港人之間的互利關係,美國直接與香港建立及擴大在經濟、貿易、金融、貨幣、航空、航運、通訊、旅遊及文化等的雙邊關係,同時香港在美國繼續設立貿易代表處,美國並承認香港簽發的護照,香港人申請美國簽證不受中國恢復行使香港主權的影響。
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支持香港以獨立身分參與國際組織及多邊協議,在貿易方面,美國給予香港最優惠待遇,尊重香港是獨立的關稅區及經濟體,特別是在入口配額及產地來源證方面,同時美元及港元可自由兌換。
香港可以在美國一定的出口管制下取得具敏感性的技術,但要確保這些技術不會用在不適當的用途,「政策法」在交通、運輸、文化及教育交流方面亦有進一步的敍述。
據「政策法」實施最重要的條件,是香港能維持足夠的自治,法案在開首表明承認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在國防及外交以外享有高度自治,若美國總統認為不是這樣,可以簽發行政命令終止「香港政策法」而不需要國會表決通過。
關於「政策法」的實施情況,國務院要向眾議院院長及參議院的外交關係委員會就香港主權移交、民主進程及美國在香港的利益等議題提交報告,若在美國出口管制方面出現特別問題,報告亦要交代。
美國會否取消「香港政策法」,重點在於美國是否將香港看待為其中一個中國內地的城市,各界輿論正關注法案一旦取消,香港在貿易、科技以至金融方面在國際上的地位會受到甚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