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懷疑襲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疑犯被起訴傷人及盜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兩人繼續由警方看管。
兩名疑犯為葉劍華及黃志華同為37歲,由警方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兩人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傷人罪及一項盜竊罪。
兩名被告報稱從事水管維修,住在粉嶺,前日被押解到港九多個地方重組案情。案情指,他們上月中先在粉嶺聯興街偷了一輛電單車。直到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55號一個咪錶位,意圖嚴重傷害劉進圖。
兩名被告早前在東莞落網後移交回港。警方早前拘捕的8男1女,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