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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 法院押後聆訊

劉進圖遇襲案 法院押後聆訊

【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法院押後聆訊至星期五。

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們被控2項盜竊及1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二人在庭上否認全部控罪。

辯方指,周二下午仍收到控方相關文件,要求更多時間處理,法官將案押後至周五。

控罪指,兩名被告去年2月8至13日期間在香港偷竊一個電單車車牌,其後於2月12日至13日在粉嶺偷走一輛電單車,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令劉進圖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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