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控方庭上播放第一被告葉劍華警誡下的口供錄影片段。葉劍華在口供中表示,有人以10至20萬指使他斬劉進圖,但拒絕透露是誰主使,亦不知為何要斬劉進圖。
控方在庭上播放第一被告葉劍華去年3月17日及被捕當日錄的兩段警誡口供,分別長71分鐘和11分鐘。他在警誡供詞中確認「只是收錢做事負責駕車,斬人的是華仔」,即第二被告黃志華。又指,去年約農曆新年前有人以十至二十萬指使他斬劉進圖,於是他著黃志華加入行兇,但拒絕透露是誰主使,亦不知為何要斬劉進圖。
他表示不認識劉進圖,只知他在明報工業大廈工作,並在網上找到地址,曾跟蹤他六至七次。又指,是黃志華下車斬劉進圖,約十秒後二人逃去,他們將刀拋進上水悟桐河,頭盔和風褸則棄於附近垃圾房,再回內地按摩。
控方又傳召負責調查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警司區展秋,去年三月,他負責與內地交涉,要求將疑犯帶返港,表示相信案件背後是有人指使,不排除案件涉及內地因素。
辯方律師盤問時,提到兩名被告於內地被捕後,約十天後,才移送返港,他問區展秋知不知道聯合國報告曾指內地有虐打疑犯的紀錄,又質疑今次是私下安排,因兩地沒有犯人移交協議。
區展秋不同意私下安排的說法,他重申警方只要求內地公安盡快找到涉案人士,並將他們移送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