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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運輸署前年收緊車牌查冊安排,新聞採訪不會自動獲批。記協質疑做法干預新聞自由,提出司法覆核敗訴。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頒判詞指,雖然新聞自由是本港核心價值,但運輸署署長無義務向任何人無條件披露車主資料,署方為保障車主個人私隱,審查申請查冊的個案是合理,而要求新聞機構提交關於申請查冊的詳情與保障車主私隱有合理關聯,裁定查冊安排無越權,亦無不合比例地限制新聞自由。
法官又指,雖然多間傳媒申請查冊後,要等3至5個月才有結果,情況不理想,但認為政策當時剛推行處於「磨合期」,不足以構成非法延誤,因此判記協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