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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運輸署車牌查冊周一起實施新安排。本台在首日嘗試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為由,透過例外情況申請查冊,事隔一日仍未獲回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申請安排不合理,加上未有訂明審批時間,憂慮限制傳媒採訪權。
在新安排下,傳媒查冊需透過「例外情況申請」,說明用途具有「重大公眾利益」並提出書面陳述。
本台透過這個方式,在實施安排首日的中午申請兩個車牌查冊,包括去年一宗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以及蔡玉玲案中,她一度被指作虛假陳述的查冊車牌。
提出申請須先填寫一份聲明,確認明白新指引內容,包括要全力配合運輸署或執法機關的查核,以證明申報資料屬實;若有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以及有機會被資料當事人循私隱條例索償等。聲明以外,還要作出書面陳述,列明索取資料目的,將如何使用、披露方式和對象,如何保障資料不會被誤用或濫用,並要附上身份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等副本。
負責審批的是運輸署署長,如認為不符合「重大公眾利益」或是懷疑不利於國家安全,可以拒絕申請,機制並無訂明審批時間,亦不設上訴機制。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由署長釐定何謂「重大公眾利益」並不合理,亦應訂明審批時間。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如果你要批數天,甚至是整個月,那我想問這樣就大件事了,新聞就不是『新聞』,就是『舊聞』了,那要來做甚麼?因為新聞是有時間性,那個時間是很寶貴,不然就不會是捍衛了公眾利益。」
江玉歡認為新安排未有充分諮詢業界,已經去信運輸署反映,稍後或會在立法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