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頭條新聞》涉辱警案 通訊局申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頭條新聞》涉辱警案 通訊局申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頭條新聞》涉辱警案 通訊局申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Now新聞台】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涉辱警案,通訊局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遭高院上訴庭駁回。

通訊局2020年裁定《頭條新聞》其中一集節目內容失實、污衊及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工會其後提出司法覆核,去年獲判上訴得直,通訊局不服,再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以及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他們一致認為通訊局沒有按正確程序分辨節目內容是涉及事實還是個人意見,認為局方是錯誤裁定港台違反守則,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下令通訊局需支付18萬元訟費。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