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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高等法院上訴庭上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不涉辱警,通訊局不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
頭條新聞2020年2月其中一集情節被投訴辱警,通訊局2021年1月裁定相關情節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上訴庭上月初裁定節目不涉辱警,指節目內容是以誇張手法,表達公眾對警方新冠疫情期間工作的不滿,而非針對警方的社會地位,下令通訊局撤銷對港台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