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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駁回房委會及律政司上訴,裁定公屋居屋政策及遺產條例排除同性伴侶是違憲。
申請人Nick到終審法院了解裁決。終院五名法官頒下判詞指,異性夫婦從來沒有獨享申請公屋居屋的權利,因此容許同性伴侶申請,不涉及損害他們的權利。終院又裁定,雖然《基本法》第37條規定異性伴侶才享有受憲法保護的婚姻權利,並因而獲得婚姻的法律地位,但這不代表房委會的政策免受平等條文的審視,因為申請公屋居屋權利,不包括在婚姻的法律地位之內。
終院又指,房委會本身沒有因為異性夫婦有否生育而作出區別對待,公屋居屋亦接受不涉生育的家庭申請,因此一致駁回房委會上訴。
Nick Infinger申請人:「我覺得今天的裁決可以說是,是認同了就算是同性伴侶都可以相愛、都可以值得一起居住,我認為這個是非常重要。至於其他權利,我認為都仍需要其他時間去看如何多走數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