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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建造業意外的死者家屬贊成修例,但認為不能彌補失去家人的傷痛。工業傷亡權益會就認為可以向社會釋出訊息,重視工業安全。
前年赤鱲角地盤有兩名工人墮入沙井,送院搶救後不治,事隔近兩年,涉事承建商有否已被檢控都還沒有結果。職安健條例通過修訂後,違例最高可以罰款一千萬元;其中一名死者太太指支持修例,但無助她走出傷痛。
死者家屬趙太:「罰款多些可以做多一點安全措施,可以少點意外,人都去了,如何彌補得到。作為家屬,一條人命用多少錢都換不回來。」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經過20多年才修例,是「遲到好過無到」,向社會釋出訊息,要重視工業安全。
蕭倩文:「過往就算有50萬最高罰款都好,其實很多個案都是罰一兩萬、兩三萬。條例提升金額,是否最終代表罰這個金額,我相信不是,是要釋出一個意思,是我們社會很重視,請各位做好自己的責任,做好安全,這樣才是強而有力的訊息。」
勞工處早前承諾會在修例實施後兩年檢視條例,蕭倩文希望可以定期做檢討,例如兩年一檢,保障工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