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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女子承認2020年9月於社交網站轉載警員「起底」資料,違反禁制令並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一年。
本身是學生的被告葉倩敏獲准緩刑,離開高等法院。
她求情指,因一時衝動和無知轉載一名警員和他家人的個人資料,但翌日已刪去帖文,感到後悔和承諾不會再犯。控方指,被告想讀者廣傳訊息,事件令有關人士受騷擾,警員需要更改個人社交平台帳戶名稱,要求法庭判處以月計的刑期。
法官指被告無刑事紀錄,案情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判她監禁21日、緩刑一年,須繳付3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