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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女子因金錢糾紛涉嫌在網上「起底」,違反私隱條例,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該名36歲女子於2021年被人騙取金錢後,在14個社交平台群組發文,披露對方與她丈夫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姓名及相片等,她被控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她全部認罪。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指,被告因要照顧6個月大的兒子,不適宜判社會服務令,考慮今次是單一事件,因被告不滿受騙而犯罪,同情被告受到損失,但強調做報復行為不智,被告須承擔法律責任,考慮到被告認罪等,判囚兩個月、緩刑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