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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9月政總暴動案,8名被告暴動罪成,5人分別判囚40至55個月,2人判入教導所,另一人周五判刑。
7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案發在2019年9月29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下午四時多,政總外大量示威者集結,被告等96人被控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暴動規模絕對不小,參與人數多,均穿著黑色衣物,明顯知道行為違法,要掩飾身份避免法律後果。
法官指所有被告都無案底,過往行為良好,只因一念之差鑄成大錯,但認為案件嚴重,判刑須具阻赫性。
針對案件的成人被告以4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個別的暴力行為,增加3至4個月刑期,其中案發時20歲的謝曉峰是成績優異的科大學生,患有專注力不足和過度活躍症,但法官認為與他犯案無關,加上他當日有暴力行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判監4年7個月。
另外,4名被告在審訊的不同階段認罪,扣減刑期後,分別判監40至49個月,兩名18歲和14歲被告就判入教導所。
同案另一名被告劉燕嫦開審前已經認罪,她因事不能到庭應訊。法官押後到周五處理她的判刑,她原本另被控襲警罪,但最終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