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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覆核警方查閱手機材料案上訴再遭駁回

黎智英覆核警方查閱手機材料案上訴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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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覆核警方查閱手機材料案上訴再遭駁回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反對警方查閱其手機材料,司法覆核敗訴,他提出上訴再被駁回。

上訴庭頒布書面判決,就案件唯一爭議點,裁定國安法實施細則內的「指定證據」包括新聞材料,指警方必須能夠展開任何有效搜查,包括載有危害國安犯罪證據的新聞材料,而法例對新聞材料的保護並不是絕對,檢取新聞材料不會減低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法庭會作司法把關,確保搜證符合公眾利益,駁回黎智英上訴,黎智英須支付訟費。

警方國安處前年八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後根據國安法取得手令,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的八千多項新聞材料。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敗訴之後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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